“想飞就飞®2025秋冬套票全域版”产品规则
风险提示:请您认真阅读并理解本产品规则,特别注意本产品规则中的加粗部分,由于并非所有航班在您兑换的时候都有可兑座位,可能存在您想要的航班不可兑的情况,如您点击购买本产品,即视为您已确认知悉理解并同意本产品规则;如对产品规则有异议,请勿购买。
1产品介绍
1.1 “想飞就飞®2025秋冬套票全域版”是春秋航空推出的机会型套票产品,有单人版亲子版两款。用户购买后可以在有效期范围内不限次数地乘坐春秋航空的9C可兑换航班出行。
1.2 可兑换的航班与座位数量有限且为动态变化,具体请以“春秋航空APP-服务中心-机票兑换查询”的实时查询结果为准,不含包机航线(重要!可能调整,请务必阅读接受)。
1.3 可兑换的航班日期:
(1)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29日;
(2)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其它日期不可用,具体需以兑换查询实际结果为准,可兑航班日期需在航班起飞日期的3天前(含)兑换。
1.4 机票行李额度:套票兑换机票无免费托运行李额,国内航班(含港澳台)可额外购买行李畅享卡升级托运行李额。国际航班需额外单独购买托运行李额,可查询行李费用计算器
1.5 保险:套票不包含保险产品,兑换机票后无免费保险,您可根据需求选购保险产品(退票险请谨慎选购,无退票损失费,无法获得理赔)。
2使用说明
2.1 绑定使用人
  • 套票购买后需进行使用人绑定,使用人一经绑定,后无法变更
  • 使用人限制:12周岁及以上春秋航空绿翼会员。
  • 绑定步骤: 春秋航空APP最新版本(语言版本选择简体中文) > 想飞就飞 > 购买记录 > 去绑定,完成后即可在使用人账户的“我的卡券”中查看和使用套票。
  • 亲子版套票绑定使用人后,需将儿童或婴儿乘机人信息(12周岁以下)添加至绑定账号的绿翼亲友方可使用,兑换机票时儿童或婴儿绿翼亲友需要与账号本人一同下单和乘机(不支持无成人陪伴儿童、单独预订儿童票、成人弃乘儿童出行),满足条件则在支付页面抵扣一名绿翼亲友儿童或婴儿的机票款。
2.2 机票兑换
  • 单人版可兑换:绿翼会员本人机票。
  • 亲子版可兑换:绿翼会员本人+其账号名下任意一名绿翼亲友儿童或婴儿的机票。
  • 兑换机票前,须将使用人的护照等乘机证件添加至APP/小程序-我的-我的证件。
  • 兑换机票仅支持人民币支付的订单,需在航班起飞日期的3天前(含)完成申请兑换。
  • 每个乘机人同时仅可存在4张未乘机的机票(经停算1张),且同一日期同一始发地仅可存在1张未乘机的机票。
  • 税费支付:兑换机票时需要支付机场建设费(民航发展基金)、燃油费等税费(如有),兑换国际机票可能还需支付离境税、其他税费等(以兑换页面展示为准)。
2.3 会员权益
  • 乘机后可正常享受绿翼会员升级次数累积,但兑换机票所抵扣的机票款不返积分
2.4 机票退改说明
  • 2.4.1旅客兑换机票后应按兑换航班成行,不支持签转目的地。
  • 2.4.2 退票
  • 2.4.2.1如果无法成行应至少在航班起飞日提前3天退票,则不计入弃乘。
  • 2.4.2.2退票仅可返还未使用航段机场建设费、燃油费等税费。
  • 2.4.3付费变更航班日期
  • 2.4.3.1 本产品兑换的机票为特殊权益机票,仅支持通过支付票价差额的方式变更航班日期。
  • 2.4.3.2 变更规则与费用说明:
  • 旅客如需变更,应遵循以下费用规则:
  • 1)票价差额:由于本套票兑换的机票票面价格为0元,旅客在变更时需支付新航班的实时全额票价作为票价差额(以实际查询机票金额为准)。
  • 2)税费:本产品变更无需再支付新航班的机场建设费、燃油费等税费。
  • 3)变更手续费:本产品变更免收变更手续费。
  • 2.4.4 若未出行且未在规定时间前办理退票/变更视为弃乘(每张机票计1次,如亲子版两人弃乘计为2次),如发生3次弃乘,套票剩余兑换资格将自动失效。
2.5 退款说明
  • 2.5.1 如需退款,需先将当前套票的未乘机机票、候补订单等取消,再提交申请(春秋航空APP-想飞就飞-申请退款)。
  • 2.5.2 套票无乘机/弃乘记录,可申请全额退款。无乘机/弃乘记录的套票全款,在2025年12月31日后的7个工作日内自动通过原支付路径将款项退还至购卡人实名认证的支付账户。
  • 2.5.3 若有乘机/弃乘记录,需主动申请部分退款。退款规则如下:
    2.5.3.1退款金额的计算标准:从套票实际支付价格中,扣除所有已乘机及已弃乘航段所对应的票款抵扣额(该金额以订单详情中载明的“优惠金额”为准)。扣除后若有余额,则该余额为最终可退金额。
    2.5.3.2退款申请的受理期限截至 2026年12月31日 23:59。任何超出此时限的申请将不被接纳和处理。
2.6 航班不正常服务标准
  • 2.6.1发生航班出港延误或者取消后(具体标准详见《客票使用条件》中的“客票非自愿退改判定标准”),可选择免费变更至 10 天内的同航线航班,如办理非自愿退票仅退还未使用航段税费。
  • 2.6.2非自愿退票不计入兑票后弃乘次数。
  • 2.6.3发生不正常航班时无现金及其他补偿,如违反约定通过占座、罢乘、煽动闹事等无理投诉或索赔的,则套票自动失效。
2.7 开票说明
  • 套票兑换机票后,套票金额可通过春秋航空APP-服务中心开具电子发票(限乘机人办理),发票抬头可为乘机人个人、公司或非企业性单位。每次兑换机票所支付的税费,可正常开具客票行程单或电子发票。
  • 【重要说明】根据国家规定,自2025年10月1日起,报销凭证开具规则将有调整:
    国内航线机票:仅可开具电子行程单;
    国际及港澳台航线机票:仅可开具纸质行程单或电子发票。
3注意事项
3.1 非航司原因的航线编排及调整属于民航行业正常业务行为,产品覆盖范围内的航班有可能因此增加或减少。
3.2 禁止利用投机赚利差:
3.2.1本条款所称“投机赚利差”是指用户获得套票后,转售给他人,或利用优惠条件进行其他形式的投机交易,以获取超出正常使用所能获得的利益或者以其他方式利用套票获取的优惠或权益以获取与正常消费无关的经济利益。
3.2.2禁止投机赚利差:用户不得将套票产品用于任何形式的投机赚利差行为,任何企图通过投机赚利差行为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都将被视为违反本条款。
3.2.3若用户违反本条款进行投机赚利差,我司有权立即停止该用户的服务,取消该订单优惠以及其他所有未使用的优惠。
3.2.4春秋航空保留进一步追究违反本条款规定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3.3 除法律另有规定,在任何情况下,春秋航空针对套票购买者的合同责任以退还实际收到的套票价格为限。
3.4 购买者需同意,与“想飞就飞®2025秋冬套票全域版”有关的任何争议(航空运输争议除外),如无法协商解决的,双方均同意提交至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以诉讼的方式解决。
3.5 在不与春秋航空已明示承诺违反的情况下,相关规则如有不完善之处,春秋航空有权后续予以细化并在公告后生效。相关细则一经生效则约束双方。
4购买者在此再次确认已知悉理解并同意本产品规则前述全部内容。
5客服咨询
5.1 在春秋航空APP购买页面加入群咨询并须遵守群相关管理规定,也可咨询春秋航空APP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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